如何做一名合格的党员律师
江苏石立律师事务所 李江
律师党员在法律服务中展示着共产党员的风采,代理一起案件,占领一块阵地,赢得一片人心,树立一面旗帜。将群众利益放在首位,自觉把律师执业活动与党和国家利益结合起来,运用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化解社会矛盾,既为政府分忧,又为群众解难。如何和党的事业紧密联系在一起,是我们律师事务所一个重要课题。
一、作为党员律师,要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作为一名精通法律的律师,同时作为一名党员,要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我们国家正处在经济社会的转型期,作为律师来说,他身上肩负的使命是相当重要的。具体有以下几方面:律师作为我们民主法制的推进者,也是民主法制的传播者,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者,要作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宣传者,要做到三个维护,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所有的这些社会责任,归结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为律师来说,他的社会责任,体现在以上几个方面。
二、作为党员律师,应该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
律师作为社会的精英,作为法律服务的提供者,作为一名党员应该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至于如何做,首先要有一定的道德修养。修养指的是职业道德修养,个人素质的修养。这可以到中国传统的文化中找到一些养料,如《论语》《大学》《中庸》、老子的《道德经》;第二个,是树立法律至上的理念,律师作为法律服务的提供者,必须树立法律至上理念,在办理法律事务的过程中,要自觉遵守法律;第三,树立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律师,只是懂法律的普通老百姓,同样要严格守法。
三、作为党员律师,坚定政治信念树立模范作用。
作为一名律师行业的共产党员,应该自觉带头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定对中国共产党的信念,坚定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信念。在以法治市(省)建设的推进中发挥模范作用。在法治建设中,我要积极带头,勇于探索。一是要认真履行普法依法治理的职能,要下真功、下实功。要加强对个人和周边的同志的法制教育。二是要创新工作理念,为法治建设出谋划策,要站得高,看得远,以全新的工作理念研究法治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创一流的精神开拓法治建设的新途径。要积极参与送法进社区活动。利用社区阵地宣传法制,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
四、作为党员律师,在依法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中发挥模范作用。
稳定是发展的基础,没有稳定就等于失去了发展的环境,稳定对于社会的发展有着直接的影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一马当先地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对待社会矛盾,要善于排查,及时发现矛盾,要不遗余力地运用一切手段精心加以调解,尽力避免矛盾扩大,力争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要把化解社会矛盾引导到法制的轨道来解决。在社会矛盾化解中,要向群众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耐心细致地教育群众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能违法乱纪,触犯法律就要受到制裁,不厌其烦地开导群众既要享受法律赋予的权利,又要承担法律赋予的义务,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自觉为政府分忧。
五、作为党员律师,在履行法律服务的职能中发挥模范作用。
作为一名律师行业的共产党员,承担着为法人、公民和各组织团体履行法律服务的职能,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是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在工作中,我要以优质的法律服务、诚信的人格魅力、热情的服务态度为法人、公民和群众团体服务。一是要有高素质的法律服务本领。作为一名党员法律服务工作者,要不断地学习和研究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能满足现状,不能固步自封,不能坐井观天,要在刻苦学习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要在勇于探索中提高代理案件的法律本领,要在热情服务中提高社会中的法律地位。二是要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手段。在为公民的法律服务中,党员法律服务工作者,要时时处处作好表率,要讲信誉、讲质量、讲人格、讲品德,既要讲经济效益,又要讲社会效益,在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中获得经济效益,做一名人民信得过的法律服务工作者。三是依法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蓝天。为弱势群体搞好法律援助,是党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应尽责任。在为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中,我们要尽心尽力,热情周到,做到不计个人得失,耐心细致周到,维护法律公平,使弱势群体享受到党和政府的"阳光"温暖,享受到法律的公平待遇。
因为名党员,我必须干好律师这个职业。党的先进性必须落实在每一名党员的岗位上,体现在每一名党员的本职工作中。既然我是一名党员律师,尽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过程,也是自觉践行“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职为民所用”的过程,讲大局,讲奉献,讲正义,为党分忧,为政府解难,为民维权,为社会和谐和幸福添砖加瓦。做好一名律师党员,在平凡的岗位上始终牢记党的宗旨,修身慎独,自觉奉献,有理想做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