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6日,扬州日报发布了扬州市“最美司法行政人”候选人名单,我所刘志伟律师成为其中的一位,也是律师行业中仅有的两个候选人之一。
刘志伟律师是江苏石立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因他长期为弱势群体成功维权,被媒体誉为“农民工的好兄弟”。其代理的俞某“先民后刑”交通肇事法律援助案件,突破了司法界“先刑后民”惯例并获司法部2011年“全国百优精品法律援助案件”。在代理过程中他两次拒收当事人四千元酬金和礼品,事迹先后被《扬州日报》好人榜、《人民网》、《中国文明网》、《江苏法制报》、《江苏律师网》“律师风采栏目”等专题报道。他连续两年荣膺“扬州优秀志愿者”被评为“回眸2011这些面孔温暖扬州”十大温暖扬州人之一。
刘志伟律取得的成绩既是全市律师行业的荣誉,也是石立所全体律师的荣誉,他为律师行业和石立所增添了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