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江苏省律师协会职称评定委员会的严格审查,江苏石立律师事务所刘志伟律师被评定为一级律师职称(系律界职称评定的最高级别)。
律师职称的评定,不仅反映一名职业律师的执业技能,还必然要求律师具有一定的理论研究水平,该制度的设立为律师提升自我专业素养提供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平台。
江苏石立律师事务所刘志伟律师,在二十年的执业生涯中,其长期不懈的潜心研究法学前沿理论,已成长为一名法学功底深厚、实务技能精湛的资深律师,刘志伟律师在2008年代理的某涉外仲裁案件,其不仅将管辖权由新加坡争到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还成功提起反请求,完成抵销了申请人的全部申请。在我国代理涉外仲裁案件的败诉率高达90-95%的局面下,该案例的成功,成为为数不多的没有败诉的涉外仲裁案件,并引起了外媒的关注,2012年12月17日英国Fairplay《公平杂志》专门采访了刘志伟律师。刘志伟律师还长期从事法律援助案件的代理,是我省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化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