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江苏恒业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
一、为响应江苏恒业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业公司”)的破产重整招募,我们以下签字、盖章人 [意向投资人名称],遵照招募公告,在此递交完全符合招募公告中关于恒业公司破产重整招募公告确定的条件的报名文件。
二、我们确认,我们已仔细阅读并研究了《江苏恒业机械有限重整公开招募投资人公告》的内容,提交本《破产重整投资意向书》前还对恒业公司的情况作了尽职调查,完全理解报名参加恒业公司重整投资竞价所产生法律后果。
三、我们确认,我们完全同意招募公告中规定的管理人确定重整投资人的规则,并承诺按照这些规则履行我们的所有义务,包括一旦被管理人确定为恒业公司的重整投资人,及时履行投资重整的各项义务。
四、我们确认,通过考虑全部投资、运营成本以及期望的投资回报,我们对本次恒业公司重整投资的报价为人民币
元(注:报价低于管理人按惯例测算的模拟清算价
的,为无效报价)。
五、我们承诺,经过竞价,若我们最终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时,我们在与管理人签订重整协议之日,向管理人一次性支付我们重整报价总额给管理人。
六、我们承诺,如我们未履行招募公告确定的义务时,管理人有权没收我们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七、我们承诺,对通过尽职调查、参与招募、谈判及投资过程中所获取的恒业公司的商业秘密及其他秘密,我们予以保密,如因我们未尽到保密义务给恒业公司造成的所有损失,我们承担赔偿责任。
意向重整投资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特别提示:
1、本《破产重整投资意向书》为格式文本,具体内容报名参与竞价的意向投资人不得更改,否则管理人有权不接受该投资人报名参与招募竞价。
2、如下载打印后为两页或两页以上时,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破产重整投资意向书》每页均加盖公章。